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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了!云南小学一二年级不进行纸笔考试
本文转自【云南发布】;
近日
为深入贯彻“双减”工作要求
云南省教育厅制定了
《云南省义务教育学校考试管理办法(试行)》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11月23日起施行
《管理办法》明确——
■ 义务教育学校考试实行等级评价。小学一二年级不进行纸笔考试, 义务教育其他年级由学校每学期组织一次期末考试。初中年级从不同学科的实际出发,可适当安排一次期中考试。
■ 不得以测试、测验、限时练习、学情调研等各种名义变相组织考试。
■ 学校和教师不得对班级和学生考试结果进行排名,不得将考试结果在各类家长群中传播, 不得按考试结果给学生分班或调整分班、排座位、“贴标签”。
……
《管理办法》全文如下
云南省义务教育学校考试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评价改革精神和“双减”工作要求,严格规范学校教育教学行为,切实降低学生考试压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考试管理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34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义务教育学校是指依法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包括小学(含教学点)、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十二年一贯制学校的小学部和初中部、完全中学的初中部。
第三条 义务教育学校考试主要发挥诊断学情教情、改进教学、评价学业质量等方面功能。除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学业水平考试)外,其他考试不具有甄别、选拔功能。
第二章 考试组织
第四条 小学一二年级不进行纸笔考试,义务教育其他年级由学校每学期组织一次期末考试,初中年级从不同学科的实际出发,可适当安排一次期中考试。初中毕业年级可在下学期正常完成课程教学任务后,在总复习阶段组织1-2次模拟考试。
第五条 各地各校要综合考虑学生年级、学科特点,合理确定每场考试的时长。小学三、四年级每场笔试时间不得超过90分钟,五、六年级不得超过120分钟,初中不得超过150分钟。
第六条 义务教育学校考试一般在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导下由学校组织实施。各地不得面向小学各年级和初中非毕业年级组织区域性或跨校际的考试;学校和班级不得组织周考、月考、单元考试等其他各类考试,也不得以测试、测验、限时练习、学情调研等各种名义变相组织考试。
第七条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按国家和省级有关规定执行。除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外不得组织任何与升学挂钩的选拔性考试。
第八条 学校不得抢赶教学进度、提前结课备考。
第九条 校外培训机构不得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开展或与学校联合开展考试。
第三章 考试命题
第十条 义务教育学校考试命题一般由学校组织。命题能力不足的学校,上级教育部门可委托教研机构组织命题,供学校选择使用,并由各自学校分别阅卷。
第十一条 命题要严格以各学科课程标准为依据,规范考试内容,合理控制考试难度,不得超越国家课程标准和学校教学进度。
第十二条 各级教研机构、各学校要加强命题研究和命题能力培训,切实提高命题质量,注重考查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教学目标达成情况,注重增加综合性、开放性、应用型、探究性试题比例,体现素质教育导向,不出偏题怪题,减少机械记忆性试题。
第四章 考试结果
第十三条 义务教育学校考试实行等级评价,一般可划分为4-5个等级。
第十四条 教师应当以适当方式将考试成绩告知学生和家长,不得向学生和家长提供他人的成绩数据。
第十五条 学校和教师不得对班级和学生考试结果进行排名,不得将考试结果在各类家长群中传播,不得按考试结果给学生分班或调整分班、排座位、“贴标签”;对于申请转学的学生,转入学校不得安排任何形式的转学考试,不得视学生以往学业成绩决定是否接收其转学。
第十六条 教师要运用考试结果精准分析学情教情,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帮扶辅导,科学研判教学工作的重点难点,切实改进课堂教学,不断提高课堂教学效果。
文章来源:《云南地理环境研究》 网址: http://www.yndlhjyj.cn/zonghexinwen/2021/1126/652.html